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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讨债公司暴力讨债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3/12/13 8:47:27      点击:
一、暴力讨债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暴力讨债罪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行为人暴力讨债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若其对被害人实施捆绑、殴打等严重损害其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若其非法拘禁被害人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暴力讨债刑事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暴力讨债的判刑程序怎么走
  暴力讨债的判刑程序:

  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就立案;

  2.侦查。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4.审判阶段;

  5.执行。